關于開展2021年春季學期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21-04-27 瀏覽次數:
各相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 2021 年度高等學校
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學校實
驗室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能力,,提高師生安全意識,,迎
接教育部實驗室安全實地檢查,,學校決定開展2021 年春季
學期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全校教學,、科研實驗室
二、檢查內容
1.對照教育部《高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1)》(附
件 1),,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2.教育部現場檢查相關資料:本單位及所屬實驗室安全
制度、責任體系建設,、實驗室安全教育培訓,、實驗室安全準
入等支撐材料。
三,、檢查安排
本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分為四個階段組織實施:
1.自查自糾階段(4 月 27 日-5 月 7 日)
各單位應結合“五一勞動節(jié)”放假安排,,通過實驗室安
全檢查系統(tǒng),統(tǒng)籌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安全檢查應對照教
育部檢查項目表,,對所屬實驗室按照“全覆蓋、無死角”的
要求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
改,,做好整改記錄,對短期無法整改的安全隱患建立安全隱
患臺賬(附件 2),,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或提出合理化建
議,。放假期間,,如遇突發(fā)事件,,須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
2.學校檢查階段(5 月 7 日-5 月 12 日)
學校組織實驗室安全督導組專家,按照檢查內容,,對各
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并通過實驗室安全
檢查系統(tǒng)將結果反饋至各單位。
3.整改總結階段(5 月 13 日-5 月 17 日)
各單位通過實驗室安全檢查系統(tǒng)進行隱患整改,,學校對
未按規(guī)定落實相關工作,、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將在《實驗
室安全工作簡報》中進行通報,責令限期整改,。
4.教育部現場檢查階段(5 月 18 日-5 月 31 日)
教育部組織專家開展進校檢查,。檢查程序包括:聽取匯
、查閱資料,、現場檢查,、隨機訪談、整改意見反饋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按照學校部
署,,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安排專人配合學校檢查,。同時,,
認真組織開展本單位實驗室自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全面提升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2.各單位針對學校檢查和自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和隱患要
限期整改到位,落實嚴防嚴管嚴控措施,,堅決防止隱患向事
故演變,,確保實驗室安全。學校將對未按規(guī)定落實相關工作,、
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并依據《西北農林科技大
學實驗室實驗室安全事故追責實施細則(暫行)》追究相關
負責人責任。
3.請各單位將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隱患形成本單位《實
驗室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附件 2),,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前將紙質材料提交至實驗室安全與條件保障處(南校區(qū)
交流中心 106 辦公室),,同時電子版發(fā)送指定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