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實驗發(fā)[2005]270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鼓勵和支持學生在課余時間參加開放式實驗教學,、科研和各類科技活動,,進一步加強學生的實踐技能,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新能力,,規(guī)范,、有序地做好我校教學實驗室的開放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學實驗室均要對學生開放,,各開放實驗室在不影響正常實驗教學的情況下需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實驗場地,、實驗材料、儀器設備,、實驗技術支持,、安全防護措施等,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實驗教學資源的效益,。
第二章實驗室開放的管理
第三條實驗室開放時間一般為8:00-22:00,,各實驗室可根據(jù)實驗內容來確定具體開放時間。
第四條每學期開學初和寒暑假前,,各實驗室需將本學期及寒暑假期間的實驗室開放時間,、地點等向學生公布;實驗室開放可采取定時開放和預約開放兩種形式,,實行登記制,,參加實驗的學生需在相關實驗室登記所學專業(yè)、班級,、姓名,、實驗項目等信息。
第五條進入開放實驗室的程序:
1.參加實驗的學生閱讀有關文獻資料,,確定實驗方案,、技術路線、可行性分析,、實驗所需材料等內容,。
2.學生填寫《西北農(nóng)林科技大學進入開放實驗室申請表》,交由相關教研組或指導教師進行審核,。
3. 審核后的申請表送到相關實驗室,,由實驗室主任根據(jù)實驗室情況安排具體實驗時間。
4.學生進入開放實驗室,,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種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使用儀器設備,認真做好各種記錄,。
5.學生在實驗完成后,,應向實驗室提交實驗報告或論文等實驗結果,實驗室應及時總結和開展交流工作,。
第六條開放實驗室實行輪班制,,要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承擔實驗室開放工作,保證在開放期間內,,實驗室至少有一名指導教師和一名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負責實驗材料、儀器設備的準備,、調整與維護,,解答學生實驗過程的疑難問題,,對所做實驗進行認定,并認真做好開放情況記錄,。
第七條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的過程中,,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注意加強對學生基本素質、操作技能,、創(chuàng)造性科學思維方法和嚴謹治學態(tài)度的培養(yǎng),,防止水電及實驗材料的浪費,同時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實驗室財物及參加實驗人員的安全,。
第八條為彌補實驗室工作人員不足,可建立研究生實驗員制度,,各學院可適當聘用有興趣從事實驗室管理,、并具備熟練操作技能的研究生協(xié)助實驗室工作人員,學院承擔相關費用,。
第九條按開放實驗項目的類型,、學時數(shù)、參加學生人數(shù),、難度系數(shù)等,,由所在院(系)核算實驗室工作人員的開放實驗工作量和津貼,鼓勵實驗人員參加實驗室開放工作,。
第三章 獎 懲
第十條參與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的開放實驗項目,,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集體和個人(包括學生,、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學校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實驗室開放過程中,,實驗室工作人員,、指導教師和參加實驗的學生應認真負責,對于在實驗過程中出現(xiàn)的水患,、火災以及設備損壞等問題須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各院(系),、實驗教學中心根據(jù)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實驗室開放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